什么是自住型商品房?
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等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按照限定销售对象、限定销售价格的原则,满足居民自住性、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商品住房。其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销售均价原则上按照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住房价格低30%左右的水平确定。
根据2013年10月23日发布的《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北京今后将加快发展自住型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销售均价比同时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低30%左右。
《意见》明确,北京今后将加快发展自住型商品住房。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可采取集中建设或者配建等多种灵活方式,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等出让方式公开竞得。2013年底前,全市将完成2万套自住型商品房供应,明年预计完成5万套供应,将占新增供应的50%以上。
自住型商品房如何申请?
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这份文件对自住型商品房的申请购买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
报名
开发商在向市住建委网站申请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会在市住建委网站和销售现场进行不少于15天的公示。公示项目名称、企业名称、项目位置、套数、户型面积和销售均价等信息。
有买房意向的市民,在不少于15天的公示期中,可以按照普通购房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适房、两限房轮候家庭,还得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既要在网上提交相关材料,也要到开发商销售现场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核验
市住建委相关部门和开发商对购房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在市民提交材料之后的20个工作日内,会给出是否通过审核的结果。
在现场申报时,资格核验也同时启动。开发商将对申请家庭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在自住型商品房资格审核系统中填报家庭信息,并将联机打印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经由购房家庭签字确认后,在审核系统中提交资格审核申请。
市住建委会同相关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对购房家庭的资格进行审核。购房家庭可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家庭,方可参加摇号。
在审核之后,市民如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还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住建委申请复核。
摇号规则
自住型商品房摇号的方式介于普通商品房开发商自行摇号、保障房政府摇号之间。摇号将使用全市统一的摇号软件,摇号结果会在市住建委官网和销售现场公示3天。
自住房摇号软件采用“双重随机”设计思路。
一是摇号编号随机。购房家庭在现场确认时将从3组随机4位数字中任选其一作为前缀,与资格审核系统自动生成的内部编号共同组成唯一的摇号编号,消除报名先后对摇号结果的影响。
二是种子号随机。摇号时,现场将随机邀请6位购房家庭代表,每人随机抽取1位数字,组成6位种子号,摇号软件根据种子号从通过审核的家庭数据库中随机抽取申购家庭,确定选房顺序。
选房
摇号环节之后是选房和签约,市民可以直接在销售现场和市住建委官网看到选房公告。在选房之日5个工作日以前,开发商就会明确选房时间、地点、批次安排等。
优先池中的家庭会先选房,而且每个申请家庭只能选择一套自住型商品房。
已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家庭放弃选房,或者已完成选房的申请家庭放弃购房的,由未选房的申请家庭按照摇号确定的顺序依次递补选房。未按照选房公告要求参加选房的,视为放弃。
购房家庭可以同时参与多个项目摇号,但只要选中了一个项目中的一套,其他项目中的号码自动作废。
选房之后就是签约。开发商会与购房家庭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家庭的成员今后不得再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属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轮候家庭的,自动放弃轮候资格。
对通过隐瞒家庭信息、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自住型商品房的家庭,一经查实,开发商会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且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