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委是干什么的?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国家计生委”,是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的国务院原组成部门之一,于1964年首次设立,1981年3月第二次设立。
2003年3月,原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
计生委的发展历史介绍
1964年,国务院成立计划生育委员会,由国务院秘书长兼任国家计生委主任。
1968年11月,国务院计划生育委员会被取消,计划生育工作仍由卫生部承担[2-3]。
1981年3月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4-5]。
1993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组成方案,会后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3〕79号),对国家计生委的职责、组成和编制做了规定[6]。
1998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并发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48号),对国家计生委的职责、组成和编制做了新的规定[7]。
2003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将原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