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广东惠州市惠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征求《惠城区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文件指出,
以下范围严禁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资料图)
(一)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屋顶(含既有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已批建设用地未按程序依法依规办理规划许可等报建手续在空地上新建建(构)筑物);
(二)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风景名胜区、国家AAA级以上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街区,以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严禁建设光伏的其他场所;
(三)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不符合结构安全性要求;
(四)在明文规定河道和堤防、水库、排涝站、水闸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光伏建筑物。
文件详情如下:
关于征求《惠城区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促进分布式光伏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新能〔2025〕7号)、《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办法》(粤发改规〔2022〕1号)、《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粤能规〔2025〕2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指引(第二版)〉的通知》(粤建科〔2026〕67号)、《关于印发〈惠州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市能重〔2024〕10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草拟了《惠城区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指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年4月21日至5月21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公示期内,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区发展和改革局反馈意见与建议(为保障各方意见的有效性及后续必要沟通需求,请如实提供个人真实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电话及地址)。
地址:惠城区龙丰新联路1号区行政中心1号楼4楼
电话:0752-2386447
邮箱:qfgjnyg@hcq.gov.cn
联系人:姚木奎
附件:惠城区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docx
惠州市惠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20日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