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而且履行户口登记是公民的义务。
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和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即可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根据《民法典》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